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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江区召开贯彻落实《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专题培训会

2018年12月4日  沈阳民事诉讼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shzsjtls.com/

松江区召开贯彻落实《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专题培训会

松江区召开贯彻落实《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专题培训会

《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已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,这是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6月12日下午,松江区政府召开了专题培训会议。

本次专题培训会出席范围为区政府区人大相关领导、区农委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、相关科室和经管部门全体人员;涉农各街道、镇分管领导、联合社监事会主任、经管所所长、副所长、农经人员和资产公司总经理;村级合作社理事长等共计210余人参加。培训会由区人大副主任任向阳同志主持,邀请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孙雷同志作主题报告,区政府副区长王玮华同志就我区如何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提出相关意见。

孙雷主任从深刻认识《条例》立法的历史背景和正确把握《条例》的核心要义这两方面作了详细解读,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区域性、合作性、排他性和公益性的特点,分析了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的现状、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情况。并对全面贯彻实施《条例》提出了要求,要抓好《条例》的宣传、普及和培训工作,要按照《条例》的要求抓好调整完善各项制度及章程工作,要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,要认真开展《条例》的执法检查。

最后,区政府副区长王玮华同志对我区贯彻落实《条例》提出了六点要求。一是要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、学习和培训。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。对现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,落实重大事项备案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公示制度。三是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内在治理。推进联合社实质性运行,落实可持续按份分红机制。四是要形成多元化监督体系。利用“制度+科技”手段,全面实现监管,落实集体经济专项审计监督制度。五是要支持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。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调结构、补短板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二次开发。六是要加强党的领导,确保《条例》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。明确各街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。

通过本次专题培训会,使全区各涉农街镇能充分认识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根据区委区政府将下发的《松江区关于贯彻<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>的工作意见》,真正把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工作落到实处,积极推动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。

通讯员:朱丽